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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 > 第345章,舞台的主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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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


王的归来必须是隆重的。


需要以逆臣之死,来庆祝王的归来。


诺诺的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。


路明非表情有些急迫。


复苏的龙王已经越来越逼近。


炽热的火焰,灼烧着空气。


“哎!算了,师姐你就在旁边看着吧!”


混血种的确拥有超越人类的力量与体质,但在绝对的高温下,依旧会化为焦炭。


诺诺见路明非同意了于是就直接搂住了路明非的肩膀。


“这才是我的好学弟,话说回来,学弟的这一身的正装真的好酷,能不能给师姐也弄一套……”。


路明非摇了摇头。


“这装备我只有一套。”


这一刻诺诺离路明非很近,隐隐约约间,路明非能够嗅到诺诺发丝间的清香。


红色的秀发,微微扫过路明非的鼻尖。


学校里的所有人都知道,诺诺是凯撒的未婚妻。


虽然这个小魔女性格非常恶劣,但她的强大与美丽也是绝无仅有的。


“嘻嘻!”


诺诺看路明非紧迫的样子,有些好笑的说道。


“是不是喜欢上了你师姐,你可以来追呀!如果是你,使用那三个月的特权,我可不会拒绝……”。


路明非轻瞄了一眼带着笑容的诺诺。


他不知道诺诺究竟是开玩笑还是认真。


但路明非是有原则的。


“要是我追师姐的话,凯撒学长可是会砍我的,像我这种懒咸鱼,可不想在卡塞尔学校寸步难行”。


诺诺轻轻一笑,纤细的手臂放开了路明非的肩膀。


“学弟呀!有时我真的感觉看不透你,S级混血种,却是一个没有长大的死小孩,同时拥有着力量,以及坚不可摧的心境……如此矛盾的东西,哪怕我用侧写,也无法完全模拟你的性格,你知道吗?女生对于神秘感是没有抵抗力的……。”


路明非沉默了,可能因为见的多了,他才养成了这样的心境。


在见到了霍邪的强大之后,路明非只认为所谓的龙王,其实不过是强一点的野兽。


在混血种的世界里,龙王是恐怖故事的存在。


然而在路明非的认知里,没有人是无敌的。


哪怕拥有着毁灭一个城市的力量龙王君主,也太弱了。


“诺诺学姐,你看过奥特曼吗?”


路明非突然开口,只是这话题的转折让诺诺有些猝不及防。


“呃!当然看过啊!学弟为什么这么问!”


路明非看着手中的黑刀,然后十分认真的问诺诺。


“学姐觉得奥特曼里面的怪兽如果出现在现实世界,龙王能打败吗?”


诺诺轻笑了两声,这种问题有些太过幼稚。


“怎么可能啊!奥特曼特摄剧,不过是人类的臆想罢了。”


路明非认真的看着诺诺。


“学姐,请认真回答这个问题。”


诺诺想了一下。


“虽然特摄剧里面怪兽的表现不怎么样,但根据怪兽的设定,以及力量,我觉得龙王在怪兽面前就是小孩子……”。


路明非点了点头。


“每個怪兽的重量都是以万吨为单位的,这种重量造就了怪兽难以想象的密度,同时怪兽还拥有的特殊的能力,比如所谓的一兆温度的火球,在这种温度火焰面前,龙王的权能实在是太过弱小。”


诺诺感觉自己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。


在龙族入侵的时间,他竟然和自己的学弟在讨论怪兽厉害,还是龙王厉害。


“我在学习日之呼吸的时候,同时继承了前任日之呼吸法使用者的一些战斗记忆,我看到了他斩杀无数的怪兽……以人之躯。”


路明非说话时眼神中满是向往。


那是剑之巅峰的顶级技术,每一次挥动都不会浪费任何的力量。


也正是因为这特殊的记忆,路明非丝毫不惧怕龙王。


在路明非和诺诺的谈话,康斯坦丁一路穿过卡塞尔学院的楼层。


恐怖的热气灼烧着空气。


路明非深深吸了口气,眼神中的金色瞳孔变得异常明亮。


血液在沸腾。


“师姐,我们之间的谈话到此结束了。”


路明非手持黑色长刀,站在了校门口旁边的街道上。


青石铺成的街道被温度逐渐烧热。


巨大的火焰,滚滚而来。


在火焰的最中心,是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,少年的眼神中满是惊恐。


“哥哥你在哪里,哥哥你在哪里!!”


还没有走,路明非就听见了康斯坦丁的叫声。


而一旁的诺诺则是什么都没有听见。


最终,两人相遇了。


在巨大的火焰面前,路明非浑身都在颤抖,手死死地按在刀柄上。


盛大的舞台已经搭建好了。


而观众只有一位。


至于其他人,只要霍邪不愿意,就没有人能够成为观众。


……


完美复苏的康斯坦丁非常强大。


拥有的权能也异常恐怖。


但是就如同小孩抡大锤。


康斯坦丁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自己体内的力量。


这股轻易能够毁灭城市的力量,被死死地禁锢在康斯坦丁的体内。


康斯坦丁看着前面拦住自己的人。


和那些攻击他的人不一样,这个人很危险。


而且敌意很强,康斯坦丁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。


“请问你看到了我的哥哥了吗?”


听着火焰中传来的稚嫩声音。


路明非眉头微皱,危机感很强烈,但却没有恶意。


此时这头复苏的龙王,就好像一个迷路的小孩在询问路边的路人,自己的家人在哪里。


这种感觉让路明非浑身上下都不舒服。


在路明非的印象中,龙种就是野兽。


它们拥有着极高的战斗技巧,以及野兽般的恐怖直觉。


和它们战斗就等于和自然界最凶,最可怕的生物战斗。


它们的牙齿带着剧毒,锋利的龙爪可以撕轻易撕碎钢铁,巨大的鳞甲可以防御导弹级以下的攻击。


可以说龙种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杀死的生物。


路明非在猎杀三代龙种的时候,基本上已经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实力。


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,也差点死掉。


“那能让我找哥哥吗?”


康斯坦汀的声音继续响起。


“抱歉,龙族与混血种的矛盾无法调和,我不会让你离开的。”


奇怪,真是太奇怪了。


路明非觉得自己面前的不是野兽,而是一个稚嫩的人类男孩。